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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诉少找四分钱超市 为四分钱打官司引发争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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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有一件事情在网上引发争议,是关乎到消费者利益的问题,在买东西的时候,是否有时候因为商家没有零钱的原因不找零钱给你呢?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事情发生。不过,现在西安市民肖先生起诉少找四分钱超市了。

商家少找钱被起诉
商家少找钱被起诉

  其实,任何商家不的以任何理由少找消费者一分钱,毕竟这也是消费者辛辛苦苦赚来的,此事也去到了打官司的程度。目前,也有网友表示这样做是小题大做,根本没有必要为了四分钱去打官司,对于此事你怎么样看呢?

  面对角币、分币之类找零需要,“四舍五入”长期以来是许多商家普遍奉行的做法,而且,商家之所以会这么做,也确实具有某些不得已的客观原因,如“现在市面上极少流通分币”。当然,对于“四舍五入”的做法,大多数消费者也并不会计较。

  尽管如此,“四舍五入”的做法并不真正合理合法。《人民币管理条例》规定,“人民币的单位为元,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、分。人民币依其面额支付”。因此,商家以“四舍五入”的方式将分币的支付完全省掉,未免有失妥当。因此,“因少找四分钱起诉超市”的做法,不宜简单视其为“小题大做”。即便是四分钱,它仍关乎消费者权益。

  那么,除了“四舍五入”之外,商家该如何更合理合法地处理“找零”问题呢?其实,也是有很多处理方法。比如,早在2006年,上海市连锁经营协会通知当地129家大卖场,在收银时实行“有零找零,无零让零”,也即,在需要找零时,首先坚持“能找零必须找零”,若确实无法找零,则主动让利、“让零”——彻底省掉“零头”。也就是说,对于分币找零,不是“四舍五入”而是“只舍不入”,尽可能地让利消费者。

责编:hxqroot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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